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印发《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》

  • 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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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:2024-09-29 18:14
  • 到期:长期有效
详细说明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》,加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。《办法》在原规范性文件基础上,综合考虑形势发展要求和储备工作需要,优化完善形成部门规章,就储备规模品种时间、承储企业确定及任务下达、储存、投放轮换动用、资金补助、监管核查、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关规定,同时优化监管部门职责分工,明确承储企业权利义务,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。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抓好《办法》落实工作,抓紧下达新一轮承储责任期国家化肥商业储备(氮磷及复合肥)任务,做好储备监督管理,加强保供稳价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合,促进化肥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,有力保障农业用肥需要。校对:杨立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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