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印发《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。其中提及,加力支持
家电产品以旧换新。按照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
冰箱、
洗衣机、电视、
空调、
电脑(含笔记本电脑)、热水器、家用灶具、吸
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,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%;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,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%的补贴。结合深圳市消费市场实际,将手机、平板电脑、
智能穿戴设备、消费级无人机、消费级
机器人、3C服务器、投影仪、智能运动装备(含运动相机)、咖啡机等产品纳入补贴范围,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%、其他产品为15%。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手机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、其他产品不超过2000元。强化线上线下联动,实行“即买即享”、财政事后分批结算等方式,鼓励参与企业、平台对消费者交售旧机进行折价并额外给予补贴。推动全市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约100万台。校对:杨立林